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和利用计算机及网络资源,延长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寿命,同时,为保证计算机安全运行,维护正常的网络及教学秩序,让教师们能在干净、安全、健康、和谐的办公环境中工作学习,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全体教职员工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在网络上使用各种途径或手段散布涉及政治、国家机密、色情、诽谤等内容,严禁上网登陆反动、色情、暴力以及宣传不良言行的网站,不准在任何网站散布、发表对国家、社会、学校和他人不利的言论,不得下载网上未被公认的文件,防止病毒和木马的入侵。
二、办公室计算机用于教师电子备课(写教案、制作教学课件等)和日常校园网教育资源共享(使用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库、上交教案、总结等)以及上网查找有关教育教学资源,不得利用办公计算机进行与教学无关的其他活动,如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各办公室电脑只供本校教师教学和办公使用,未经校长批准,禁止任何人挪用或外借。
四、未经网络中心的同意,不得在计算机上设置开机密码,不得随意搬动、拆开主机、调换显示器和其他辅助设备(如鼠标、键盘等),得更改网络中心统一设置的标识、计算机名及IP地址等。
六、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网络中心管理员进行维修。由于使用者的原因造成计算机软硬件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办公室负责人是电脑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负责保管好电脑,全体教师应予以协助,共同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随时清除机器尘埃,以保证良好的计算机运行环境,要注意爱惜计算机,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磁、防泄密的工作。
八、办公室人员离开时要关好窗,锁好门,做好防盗工作,若有丢失须赔偿。
九、为节约用电,延长电脑的使用寿命,要做到无人使用须关机,并且一定要切断电源。
十、以上九条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通报批评、收回电脑、照价赔偿等。
龙口市第十中学
2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