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十中关于学生减负规定
【字体:
龙口十中关于学生减负规定
作者:教导处    教育概况来源:节选自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    点击数:1167    更新时间:2010/6/29

龙口十中关于学生减负规定
(节选自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
一、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不少于8小时。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高中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00,上课时间不早于7:30。
积极开展学生自主实践性学习。学生自习时间不分配到学科。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二、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高中布置作业要涵盖所有学习领域且总量不超过2小时。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三、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要求,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引导、鼓励和支持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天,初中生不少于20天,高中生不少于30天。
四、选用国家和省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材。学校开发课程不编写和使用教材。不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推销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监督举报电话:8514577

教育概况录入:教导处    责任编辑:longkou 
  • 上一个教育概况:

  • 下一个教育概况:
  • 相关教育概况
    没有相关教育概况
    发表评论
    用户名
    *
    Emaill
    评价等级
    Reset
    龙口十中学校网站
    龙口十中校园网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龙口市第十中学主办 十中网络中心承办 网站备案编号:
    建议使用IE6.0及以上版本 在1024*768及以上分辨率下浏览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