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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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58
更新时间:2005-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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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龙教字〔2005〕25号
关于龙口市第十中学2005年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镇区街教办、市属学校:
经研究,龙口市第十中学2005年初一新生招录工作,按以下意见执行:
一、招生名额:
计划共招录初一新生500名。
二、招生范围:
全市所有小学应届毕业生(市内、市外户籍不限)均可报名。
三、新生待遇:
1、今年招录的新生全部加注普通高中学籍,经过四年的学习,凡毕业考试合格,直接安排普通高中就读。
2、龙口十中设立奖学金,每年总金额五万元,按学年度对各年级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3、对有音体美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四、新生安排
所招新生前两年(初一、初二)一律安排在南校就读,后两年(初三、初四)安排在北校就读。
五、考试时间和内容
定于7月23日(星期六)上午进行招生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两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六、交费标准
2005年正式录取的初一新生须一次性交齐四年培养费9000元。
七、新生评价:
被录取的新生入校后,凡在全市学科竞赛、升学考试中所取得的成绩,均纳入原所在单位参与全市年终评估。
八、招生办法:
有意报考第十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到第十中学报名,报名费10元。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22日。报名的考生须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招生考试,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OO五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 意见
抄送:本局各领导,各科室。 龙口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05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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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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