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第十中学住宿生管理细则
Ⅰ 住宿生守则
纪律要求:
1、严格按级部安排的宿舍、床位住宿。不得擅自更动或调换。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就寝。
3、安静就寝。回到宿舍后应有序洗刷,不能疯闹、大声喧哗,为保证宿舍空气清新,住宿生应坚持每天洗脚。熄灯后不准交谈、疯闹,严格遵守宿舍纪律。
4、住宿生应认真履行值日义务,按规定时间认真打扫所在宿舍的卫生及楼道卫生做到地面墙面清洁,物品放置有序。
5、爱护校舍校具,不乱涂乱踢门窗、墙壁。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给予赔偿或其他处分。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
6、节约用水,安全用电,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放“长流”水,不开“长明”灯。在宿舍内不使用电褥子、电热器、电蚊香等电器,不使用蜡烛、蚊香等明火物品,
7、使用礼貌用语,反对辱骂等不文明语言。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
8、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学校声誉,自觉服从老师、学生干部管理。
9、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和钱财,手机、项链等贵重物品不带入校。除早、中、晚规定时间外,其余时间不准无故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宿舍的必须由班主任或有关老师准许方可进入。
10、宿舍内禁止吃辣条、方便面、瓜子、口香糖,严禁出现打架、喝酒、玩扑克等行为。
11、严格考勤,住宿生在规定在校住宿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宿舍舍长应在休息铃响前清查本宿舍人员,无故缺勤和请假情况及时汇报给值班教师。
12、违反住宿生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宿或通报以上处分。
13、住宿生自愿退宿必须由家长、班主任、级部主任的同意,填写申请表,办理相关走读手续。
内务要求:
被子:叠成方块,有棱有角,口相对。南面宿舍上下整齐摆南边,北面宿舍摆北面,都应放在床外侧。
枕头:放置在被子内侧,枕巾整洁无褶皱。
床单:整洁平整,床单外边与床沿平,垫子及褥子以不露在床单外为标准。床上无杂物,箱子放在床下内侧。
毛巾:对折四叠统一挂在面盆上,露脸盆外侧四指宽,排列整齐。
暖瓶:放在盆架与床之间空隙,左右各四只,排列整齐。
鞋子:统一放在床下,分类放置,鞋跟向外,与床腿成一条线。
嗽口用具:置于脸盆内。脸盆放在盆架内,上下排列整齐。
清洁工具:扫帚、拖把、撮子统一放置在要求位置。
室内卫生:保持整洁,无灰尘,玻璃干净。不准乱挂衣服,不准乱涂、乱贴、乱挂。拖把、撮子干净无垃圾残留、无异味。
Ⅱ 宿舍管理细则
1、住宿生进行住宿点名、请假、卫生值日,与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相结合,进行必要的评估与考核。
3、舍间之间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文明住宿生评比活动。
4、各室内务必须整洁,物品应严格要求摆放,严禁乱摊乱放。
5、室内禁止抽烟、喝酒、玩扑克等现象。
6、住宿学生一学期内未经允许累计有3天以上未住宿的,给予退宿以上处分。
7、违反住宿生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宿或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8、住宿生退宿必须由家长、班主任的同意,学校批准方可退宿。
Ⅲ 宿舍治安管理细则
1、住宿生必须服从校生辅组安排的宿舍、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不带外来人员及非住宿生进宿舍和住宿,同学间不得拼铺。
2、住宿生严禁带易燃(火柴、打火机、汽油等)、易爆(鞭炮、火药纸等)、有毒(香烟、过期药物、变质食物)、刀刃(管制刀具、飞镖、匕首、弹弓)等危险品进宿舍。
3、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钱物,柜、箱要加锁。宿舍无人时要关闭门窗。不爬墙、跳窗、跳床、串宿舍。除早、中、晚休息时间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准私自进宿舍,若遇病等特殊原因,必须办理好申请手续放可进入。
4、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吵架、讲低级趣味不文明的语言。宿舍区内不准打球、玩牌、猜拳、喝酒、看黄色书籍。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听到就寝铃后,立即安静就寝,不准缺席和迟到,公寓也将关门上锁。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迟到请假手续。严格门卫制度。学生上课时关闭大门,熄灯后大门加锁。若有来访、来客必须经值班教师同意到指定地方交谈或处理事务。
Ⅳ 住宿生违纪处罚细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该生走读一个月的处罚:
①在宿舍出现熄灯或吹哨后至11:00之间说话,且在值班教师制止后能改正,但同一学期累计违反达到二次。
②在11:00至凌晨4:00出现说话、串宿舍、在走廊或其他区域聚集聊天同一学期达到两次。
③出现晚休或午休期间出现打架、喝酒、抽烟、夜间不请假擅自外出等严重违纪现象。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该生当学期住宿资格:
①熄灯后或吹哨后至11:00前说话,在值班教师制止后能及时改正,但同一学期违反累计达到三次。
②在11:00至凌晨4:00出现说话、串宿舍、在走廊或其他区域聚集聊天同一学期达到二次。
③晚休期间出现打架、喝酒、抽烟等严重违纪现象两次。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该生全校通报并取消该生永久住宿资格:
①在宿舍出现熄灯或吹哨后至11:00前说话,但同一学期违反累计达到四次。
②在11:00至凌晨4:00出现说话、串宿舍、在走廊或其他区域聚集聊天同一学期累计达到三次。
③自进入十中以来晚休期间出现打架、喝酒、抽烟等严重违纪现象达到三次。
④学生自身不愿住宿,甚至出现撒谎蒙混私自出校门(包括撒谎未遂被揭穿)。
⑤在宿舍内不服从舍长、值班教师或学生会值班学生管理,违反宿舍卫生、纪律等制度,且屡教不改,对班级、学校造成恶劣影响。
Ⅴ其他
为保障大部分学生的安全、文明、和谐就寝而制定本细则,各级部负责宿舍管理,本细则之外情形由级部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后进行处理,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龙口市第十中学校长办公会所有。
龙口市第十中学
2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