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第十中学住宿生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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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第十中学住宿生管理细则
作者:教导处    教育概况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7    更新时间:2015/12/14

龙口市第十中学住宿生管理细则  

Ⅰ 住宿生守则  

纪律要求:  

1、严格按级部安排的宿舍、床位住宿。不得擅自更动或调换。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就寝。  

3、安静就寝。回到宿舍后应有序洗刷,不能疯闹、大声喧哗,为保证宿舍空气清新,住宿生应坚持每天洗脚。熄灯后不准交谈、疯闹,严格遵守宿舍纪律  

4、住宿生应认真履行值日义务,按规定时间认真打扫所在宿舍的卫生及楼道卫生做到地面墙面清洁,物品放置有序。  

5、爱护校舍校具,不乱涂乱踢门窗、墙壁。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给予赔偿或其他处分。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  

6、节约用水,安全用电,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放“长流”水,不开“长明”灯。在宿舍内不使用电褥子、电热器、电蚊香等电器,不使用蜡烛、蚊香等明火物品,  

7、使用礼貌用语,反对辱骂等不文明语言。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  

8、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学校声誉,自觉服从老师、学生干部管理  

9、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和钱财,手机、项链等贵重物品不带入校。除早、中、晚规定时间外,其余时间不准无故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宿舍的必须由班主任或有关老师准许方可进入。  

10、宿舍内禁止吃辣条、方便面、瓜子、口香糖严禁出现打架、喝酒、玩扑克等行为  

11、严格考勤,住宿生在规定在校住宿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宿舍舍长应在休息铃响前清查本宿舍人员,无故缺勤和请假情况及时汇报给值班教师  

12、违反住宿生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宿或通报以上处分。  

13、住宿生自愿退宿必须由家长、班主任、级部主任的同意,填写申请表,办理相关走读手续  

内务要求:  

被子:叠成方块,有棱有角口相对。南面宿舍上下整齐摆南边,北面宿舍摆北面,都应放在床外侧  

枕头:放置在被子,枕巾整洁无褶皱  

床单:整洁平整,床单外边与床沿平,垫子及褥子以不露床单外为标准。床上无杂物,箱子放在床下内侧。  

毛巾:对折四叠统一挂在面盆上,露脸盆外侧四指宽,排列整齐。  

暖瓶:放在盆架与床之间空隙,左右各四只,排列整齐。  

鞋子:统一放在床下,分类放置,鞋跟向外,与床腿成一条线。  

嗽口用具:置于脸盆内。脸盆放在盆架内,上下排列整齐。  

清洁工具:扫帚、拖把、撮子统一放置在要求位置  

室内卫生:保持整洁,无灰尘,玻璃干净。不准乱挂衣服,不准乱涂乱贴、乱挂。拖把、撮子干净无垃圾残留、无异味。  

   

Ⅱ 宿舍管理细则  

1、住宿生进行住宿点名请假卫生值日与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相结合,进行必要的评估与考核。  

3、舍间之间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文明住宿生评比活动。  

4、各室内务必须整洁,物品应严格要求摆放,严禁乱摊乱放。  

5、室内禁止抽烟、喝酒、玩扑克等现象  

6、住宿学生一学期内未经允许累计有3天以上未住宿的,给予退宿以上处分。  

7、违反住宿生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宿或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8、住宿生退宿必须由家长、班主任的同意,学校批准方可退宿。    

Ⅲ  宿舍治安管理细则  

1、住宿生必须服从校生辅组安排的宿舍、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不带外来人员及非住宿生进宿舍和住宿,同学间不得拼铺。  

2、住宿生严禁带易燃(火柴、打火机、汽油等)、易爆(鞭炮、火药纸等)、有毒(香烟、过期药物、变质食物)、刀刃(管制刀具、飞镖、匕首、弹弓)等危险品进宿舍  

3、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钱物,柜、箱要加锁。宿舍无人时要关闭门窗。不爬墙、跳窗、跳床、串宿舍。除早、中、晚休息时间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准私自进宿舍,若遇病等特殊原因,必须办理好申请手续放可进入  

4、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吵架、讲低级趣味不文明的语言。宿舍区内不准打球、玩牌、猜拳、喝酒、看黄色书籍。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听到就寝铃后,立即安静就寝,不准缺席和迟到,公寓也将关门上锁。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迟到请假手续。严格门卫制度。学生上课时关闭大门,熄灯后大门加锁。若有来访、来客必须经值班教师同意到指定地方交谈或处理事务。  

 住宿生违纪处罚细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该生走读一个月的处罚  

①在宿舍出现熄灯或吹哨后至11:00之间说话,且在值班教师制止后能改正同一学期累计违反达到次。  

②在11:00至凌晨4:00出现说话、串宿舍、在走廊或其他区域聚集聊天同一学期达到两次。  

③出现晚休或午休期间出现打架、喝酒、抽烟、夜间不请假擅自外出等严重违纪现象。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该生当学期住宿资格:  

①熄灯后或吹哨后至11:00前说话,在值班教师制止后能及时改正,但同一学期违反累计达到次。  

②在11:00至凌晨4:00出现说话、串宿舍、在走廊或其他区域聚集聊天同一学期达到次。  

③晚期间出现打架、喝酒、抽烟等严重违纪现象两次。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该生全校通报并取消该生永久住宿资格:  

①在宿舍出现熄灯或吹哨后至11:00前说话,但一学期违反累计达到次。  

②在11:00至凌晨4:00出现说话、串宿舍、在走廊或其他区域聚集聊天同一学期累计达到次。  

自进入十中以来期间出现打架、喝酒、抽烟等严重违纪现象达到三次。  

④学生自身不愿住宿,甚至出现撒谎蒙混私自出校门(包括撒谎未遂被揭穿  

在宿舍内不服从舍长、值班教师或学生会值班学生管理,违反宿舍卫生、纪律等制度,且屡教不改,对班级、学校造成恶劣影响  

Ⅴ其他  

为保障大部分学生的安全文明和谐就寝而制定本细则,各级部负责宿舍管理,本细则之外情形由级部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后进行处理,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龙口市第十中学校长办公会所有

                                   龙口市第十中学

                                      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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