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国务院日前批复公安部,自今年起将每年的 12月2日 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确定 12月2日 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12年10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近五年来每年平均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新增驾驶人2000多万人,相当于199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学生的安全事关下一代的健康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关系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秩序,也牵动着我们教育工作者的心。为了确保您孩子的安全,使您的孩子高高兴兴到校,平平安安回家。让我们一如既往地共同作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学校希望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孩子切实做好如下几点:
一、要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二、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帮助孩子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交通安全常识。要教育孩子不在公路上戏闹、赛车和并行等,在路上行走或穿行马路要注意交通信号,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三、家长应禁止孩子乘坐“三无”(即无驾照、无牌照、无营运证)车辆上、下学;不坐报废车、拼装车、货车、电瓶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及车况较差等不规范车辆;不坐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
四、乘车的学生,家长要监督孩子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等车、坐车,保证孩子安全。同时家长要教育孩子文明乘车,不嬉戏,不拥挤、抢座、打闹,不将头、手伸出窗外等,自觉遵守乘车纪律,确保乘车期间人身安全。
五、家长要切实负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与学校老师密切联系,发现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
交通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尊敬的家长,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待,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共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再次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切实依法行使法律监护人的责任,用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和安全防范意识影响孩子、教育孩子。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生命珍贵,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