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天,教育领域持续发酵的事件当属2015年12月21日《中国青年报》刊发的文章“‘出身’”挡住保研路,讲述了几个非211高校学生拿到了本校的推免资格,却因“出身”缘故被名校拒之门外的故事。
消息爆出,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如《中国教育报》的文章“保研‘问出身’合理吗?”,反对方认为这违背了公正公平的招生伦理,更背离了兼容并包的大学精神,而支持方则认为高校是否接收推免生,接收怎样的推免生,属于其办学自主权范畴,是它们的一种次优选择。1月4日,《中国青年报》再次以文章“与其谈论出身,不如默默努力”对关于此事的舆论观点做了一番梳理,指出对这种现象的最理性看法是承认与名校生的差距,与其抱怨不公,不如默默努力。
以笔者之见,这种论出身的保研自然是不妥的。有意思的是,已有的一些观点主要围绕“公平”和“人才筛选”这两个论点,这种单向度的论证还难以平复争议,不仅支持方的观点存在极大漏洞,反对方的说法也论述得不够透彻。其实,批判是有顺序的,从批判的价值次序视角来看,保研中的“出身论”之所以站不住脚有以下四个由近及远的原因。
首先,这种做法涉嫌违法违规。我国《教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其中的平等受教育权主要指入学机会、学业成就和就业机会的平等。而且,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再次明确要“让每一个公民都公平享有受教育权利”。可见,这种做法不仅违背公平、存在歧视,更有违法违规之嫌。
其次,这种做法违背了人才选拔培养规律。一般而言,名校学生更适合搞学术,因而名校选拨优质资源的心理可以理解,但将这种规律放在个体上并不合适。一个能在普通学校搞好科研的学生与在名校的同水平学生比,谁的水平更高是显而易见的。自然,要达到同等水平,非名校学生必须克服学校因素对自己带来的不利之处,用极大的主观能动性,从自身角度努力。从未来发展来看,这样的学生更有潜力,名校人才选拔时不挑这样的学生合理性何在?
第三,这种做法违背了师者之道。古语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教师的职能就是教书育人,助人成长。长期以来,一些教师总想着学生进校时如何优秀,希望得到英才,正所谓“得天下英才而育之”,可实际是,并非人人都能如此,即使在名校,也有优等生和差生。因此,好的教师一定是能将不那么优秀的学生教会为英才,这需要教师的付出,但却是基本的为师之道,大师往往都有这种品质,恰恰部分招生人员,却缺乏这种精神,抱着“出身论”,将一些优秀的非名校学生拒之门外。
第四,这种做法凸显了制度之弊。高校“出身论”只是当下高校格局的一种反映,这种高校排排坐、等级分明的划分局面,本身就存在很大争议,随着社会成才观的日益多元,对高校层次和类型划分的逐步科学,高校之间的界限也将逐渐被打破,特色也将不断显现。看不到这种格局变化的名校,只知道在现有的僵化条件下带着有色眼镜看待其他学校和其学生,难免关门办学、视野狭隘。
其实,国内的保研制度与国外一些国家的研究生招生制度颇类似。如美国的研究生招生主要采取“考试+面试制度”,其中学生的能力考察是重点,虽然其不同学校规定了不同的申报研究生截止日期,但一些学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来者不拒”,如美国的莱德菲尔大学采取了“随来随审的”报名方法,给学生提供了极为宽松的申报环境。法国研究生招生采取的是“申请注册+双向选择”制度,决定是否录取学生为研究生的是导师和学校的专业评审团,并不会将学生卡在学生本科的学校上。这些做法与事件中名校由行政管理人员先看学校再进行材料审核的理念和做法大相径庭。
说来说去,名校选拨优质生源,认为名校学生综合素质更高,更有科研潜质,有一定道理,这也是保研制度本身存在合理性的地方,但新闻中“他们竟然连我的资料都没看,只看到学校的名字就把我拒绝了”的做法,显然是一种抱有偏见的懒政行为,至少应该给非211学生以站在起跑线进行pk的机会,否则,于情、理、法,都站不住脚。(文/肖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