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 文章中心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本站留言 |  |  |  | 校友录 | 
 
您现在的位置: 龙口市第十中学学校网站 >> 文章中心 >> 教育教学 >> 德育之窗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武汉市认定四类教学事故 教师上课打手机可解聘       
武汉市认定四类教学事故 教师上课打手机可解聘
副标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点击数:134 更新时间:2007-4-5
教师上课时打手机、收发短信,以及酒后上课等“小节”问题,将被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当事人将受到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下岗”。昨日,武汉市教育局出台《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试行)》,首次认定四类教学事故,当事人最高处分为解聘。

  《办法》将教学事故按种类分为组织事故、运行事故、考核事故和保障事故等四种,

按性质及危害程度分为一般教学事故、较大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等三个级别。

  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超过15分钟,或拖堂达10分钟;上课时打手机、收发短信,酒后上课或者擅自停课、旷课;擅自向学生发放讲义、辅导材料并收取费用;给后进生单独编排座位、随意拒绝后进生上课,将其赶出教室或学校等行为,均为重大教学组织事故。

  重大教学事故给予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学校可对责任人予以解聘,或由行政部门直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文章录入:昨日重现    责任编辑:胜利 
  • 上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下一篇文章: 教育中的“阿Q”
  • 【字体: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普通文章 [组图]07中考庆典
    普通文章 [组图]03级奖学金发放
    固顶文章 [推荐]我校07年中考成绩…
    普通文章 [推荐]小草四月刊
    固顶文章 2007年招生工作的意见
    固顶文章 2007年招生工作的通知
    固顶文章 走进龙口十中
    固顶文章 2007招生《考生须知》
    固顶文章 [推荐]我校07年中考成绩…
    固顶文章 2007年招生工作的意见
    固顶文章 2007年招生工作的通知
    固顶文章 走进龙口十中
    固顶文章 2007招生《考生须知》
    固顶文章 [注意]二○○七年初中非…
    推荐文章 [组图]我校学生电脑制作…
    推荐文章 [组图]我校英语课题研究…
    没有相关文章

    07中考庆典

    03级奖学金发放

    我校校园绿化成绩显…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欢迎访问:武汉市认定四类教学事故 教师上课打手机可解聘